各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8号)转发你们,并就我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根据自身条件,申报试点高校或示范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直属高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分别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向省知识产权局备案。其它各高校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分别提交至省知识产权局和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和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陈乃冰
电 话:027-86759077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技处 焦阳
电 话:027-87328022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日